路得記分享 第7次
爾道自建(2017年9月7日) 真情表白
作者:何啟明
經文:路得記一11~14
11拿俄米說:「我女兒們哪,回去吧!為何要跟我去呢?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?
12我女兒們哪,回去吧!我年紀老邁,不能再有丈夫;即或說,我還有指望,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,
13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?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?我女兒們哪,不要這樣。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,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。」
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,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,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。
婆媳第一次談話得出的結果是她們決意跟隨婆婆拿俄米往猶大去。拿俄米與媳婦們的第二次談話可說是最長的一次;我們可從她三次溫柔的稱呼「我的女兒啊」(11a、12a、13c節)及她苦心游說她們回本鄉所詳列的理由裏看婆婆對媳婦的關愛。拿俄米用問題的方式詳列三個不要跟隨她的原因:第一,她已經老了,不能生子作她們的丈夫(11節),意即怎可能老蚌生珠呢?、第二,她已年紀老邁,年華已逝,根本就不可能有機會再嫁生子(12b),第三,即使她有丈夫,又可生子(還要假設是生兒而非生女),兩個媳婦也等不到兒子長大(12c~
13節),因為兒子長大後,兩媳婦也年紀老邁而不能生子續後。若媳婦跟隨拿俄米,不單浪費了她們的青春歲月,更錯過再嫁別人的機會。簡言之,拿俄米的談話是叫兩位媳婦還是現實一點好。
婆婆與媳婦這段深情談話的背後道出了以色列的一個風俗習慣,稱為「弟娶兄孀」或「利未拉特婚姻」(levirate
marriage)條例[往後會用「弟娶兄孀」易記易明的名詞],亦即是丈夫去世後,留下妻子沒有後裔,家中的兄弟有責任娶兄長的遺孀為妻,為死去的兄長生子留後,生下的長子要歸於死者名下。這俗例在近東世界也出現,因此,不能排除摩押也有類似的習慣。聖經對這種叔娶寡嫂,為家族留後的俗例記載不多,唯一記載的是申命記二十五章5~10節;詳細列明弟為兄立後的條例,其中一點是「「弟兄同居,若死了一個,沒有兒子,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,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,娶她為妻,與她同房。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。」(申二十五5~6)。簡單說拿俄米的三個理由表明沒有可能有兒子可以盡上「叔娶寡嫂」的本份,跟隨她只是死路一條!
拿俄米苦苦哀求兩位媳婦不要跟隨她,列出三大理由後,就說出自己深藏內心深處的苦況。「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,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。」(13b節)她的意思是為他們的苦況非常難過《新》、難受《現新》,因為她們已喪夫無子。然而拿俄米其實是說到她自己比她們更苦、更淒慘及更可憐(可參《和修》及NIV譯本),因為後面她指出是耶和華伸出手來,與她作對。拿俄米之前剛提耶和華的名來祝福兩位媳婦,因她深知一切的恩惠都是從耶和華而來;現在她說出內心的感受,說家中的災難是耶和華親身的攻擊。究竟耶和華是施恩的上帝,還是降禍的上帝?
對拿俄米這位經歷種種悲劇--饑荒、流離、喪親、無子,成了無依無靠、絕望無望的老寡婦,怎能怪她在感受上認為現今的絕境是來自她所信奉的耶和華上帝呢?我們還可以向她講些甚麼安慰的話呢?唯一可作的是給她一對聆聽的耳朵,讓她抒發內心的感受,以同理心去理解她的難處,甚至可以跟兩位媳婦一樣,與她一起抱頭痛哭!
思想:
若有一位陷在絕望中的朋友與你一起,你會怎樣安慰他呢?
滔滔不絕的解釋上帝的慈愛信實,抑或接納他的感受,讓他盡情抒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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